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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机构沿革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党史研究室为区委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9人。
1982年6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及中共南阳地委的指示精神,中共南阳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成立,下设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和党史资料编纂办公室。1984年6月,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县委对征编委员会进行了调整,下设的两个办公室合并为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办公室。
1987年8月,根据省委及地委的指示,中共南阳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南阳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下设党史工作办公室。
1994年11月,撤地设市、撤县设区,中共南阳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下设党史工作办公室。
1997年8月,按照机构改革的精神,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党史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党史研究室,职能、规格不变。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决定和部署,制定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
(二)负责调查、征集、研究、编写宛城区党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历次政治运动等党史专题,撰写重要党史人物传记,完成省、市党史研究室下达的党史专题征编任务。
(三)对征集到的各种资料进行考证、核实、整理和存档,开展专题研究,编写出版党史资料或专题丛书,发挥党史资政育人作用。
(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党史研究成果的转化,用党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代表区委做好宛城区党史著作正本的编写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与审查区内有关单位党史资料的征集编写工作。
(六)加强党史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建设一支觉悟高、作风正、能力强的党史工作队伍。
(七)做好区内革命旧址的树碑挂牌与管理工作。举办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纪念活动。
(八)负责审核全区以地方党史为主要内容的书报、刊物、重要文章及影视作品。
(九)对各乡镇办和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党史联络员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扩大党史资料征集渠道。
(十)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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