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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吾
发布时间:2017-09-06 信息来源:宛城区党史方志网 点击:
      李德吾(1900—1931),原名馨章,字兰亭,南阳县英庄乡尹营人。10岁入私塾,后转入瓦店第七小学。1926年,考入南阳师范。1928年,经刘福僧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了三十里屯党支部委员。1929年春,杨虎城率新编十四师进驻南阳,因杨与蒋介石貌合神离,互存戒心,蒋介石为了监视杨虎城的动向,派黄埔军校第四期毕业生耿纯任南阳县公安局长。耿到南阳后,为扩大势力加强统治,增加了一些耳目,任命其亲信胡正元为三十里屯公安分局局长。胡正元到任后,对中共地下党的斗争造成很大威胁。同时,又在集市上设立关卡,强征税捐,仅两个月因群众交不起税捐而被抓入狱者竟达30余人,激起广大群众的极端不满。1930年4月,胡正元又巧立名目,向群众摊派“护青捐”,群众不堪其苦,愤起抗捐。李德吾同支部成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分头发动群众,搜集胡正元的罪恶材料,派党员阎仁瑞、秦同善带领6O多名农协会员和许多群众直扑公安分局,将胡正元等人捆绑押送南阳,向国民党县政府请愿。耿纯得知这一消息,亲自带领40多人全副武装到城南拦截抢走胡正元,并逮捕了主要请愿人员19人。在此紧急关头,德吾一方面发动三十里屯周围10余个村庄的老弱妇幼乘牛车百辆去南阳请愿,另一方面,又通过党组织发动城内学校师生及市民、手工业者声援。一霎时,南阳城内学生罢课,商店关门,示威群众遍布大街小巷,游行队伍直逼县衙。杨虎城看到众怒难犯,民意难违,在群众的监督下,命令执法队把耿纯、胡正元执行枪决。1930年,党组织调德吾至湖北荡玉山任红九军第二混成旅旅长,转战于随县、枣阳、襄樊、谷城一带。1931年6月12日晚,荡玉山根据地被岳维峻四个团包围,德吾率众突围,途经平乐河畔,身负重伤,同志们要背他走,他为了不拖累同志们,举枪自杀。时年31岁。建国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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